DAO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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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开发一个需要与数据库建立连接的应用程序。为了操作这个连接,我使用DAO模式。我的问题与代码的组织和接口及实现的名称有关。当前的包结构如下:
主包 主包模型 -> 每个表的模型,用于创建从数据库中获取数据的对象 主包持久化 -> 连接管理器 主包持久化.DAO -> 接口和实现
关于接口命名,我认为使用ClassDAO和DefaultClassDAO这样的东西是个好主意,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命名。你觉得呢?有什么公约吗?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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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使用“领域驱动设计”中描述的惯例。
  • 主包
  • mainpackage.model -> 包含“repositories”的接口,比如UserRepository、ProfileRepository,描述了在存储器中管理实体的操作(存储、查找等)。这样,您就不会泄露存储器是一个数据库。
  • mainpackage.model.db(或sql等)- > 包含SqlUserRepository、SqlProfileRepository,实现 mainpackage.model 中的接口,并访问数据库。

您甚至可以将DB类放在不同的子项目中。我认为不将DB置于设计的中心,而只将其视为实现细节,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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