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DTO传递数据访问层的引用是否被认为是不好的做法?
还是应该始终在数据访问层和应用程序层之间传递DTO?
编辑:例如,想象一下:
我在我的数据库中保留产品类型列表。
我想在局部视图中的下拉框中呈现此列表。
此局部视图针对DTO进行了强类型设置。
问题:
我应该首先检索我的产品类型列表,然后通过其构造函数将其传递给DTO吗?
还是将存储库引用传递给DTO,然后期望它从数据访问层检索此列表是可以接受的?
还是应该始终在数据访问层和应用程序层之间传递DTO?
编辑:例如,想象一下:
我在我的数据库中保留产品类型列表。
我想在局部视图中的下拉框中呈现此列表。
此局部视图针对DTO进行了强类型设置。
问题:
我应该首先检索我的产品类型列表,然后通过其构造函数将其传递给DTO吗?
还是将存储库引用传递给DTO,然后期望它从数据访问层检索此列表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