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你称之为“井号”——#符号。
我曾遇到过一个情况,即在单个URL中同时使用#!和#。通过阅读其他文章,包括RFC,我无法理解这种组合是否合法。在遇到这样的页面时,Mozilla浏览器(这里是Iceweasel)将URL显示为具有2个“#”,而Chrome仅显示一个“#”,但不久后就崩溃了(包含页面的选项卡变得无响应并崩溃了——但这可能与此无关)。
现在,我的问题是,在一个URL中同时使用两者是否合法,它可能是合法且多余的(应该被规范化),还是只是Mozilla浏览器的一个bug?那么,假设我正在进行AJAX请求或尝试导航浏览器历史记录——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RFC-3986: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3986#section-3.4 ,这应该澄清一下...以防万一。
另外:https://developers.google.com/webmasters/ajax-crawling/docs/specification,Google爬虫如何看待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