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 shell 的 find 命令找到一个 txt 文件的路径并打开它?
比如说,我想打开一个我知道名字为 example.txt 并且我知道可以在 shell 的 find 命令中找到它的文件。
我当前的做法是:
按下 C-u(universal-argument)然后 M-!(shell command)
然后输入 find,例如:
find . -iname "example.txt"
然后完整的路径(我之前不知道)出现在缓冲区中,我剪切它,然后按下C-x C-f,删除默认写入的内容,然后粘贴我之前剪切的内容。
这个方法似乎有点冗长,需要输入很多按键,还要进行剪切和粘贴等操作。
是否有更简便的方法实现相同的功能(不需要编写新的自定义Emacs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