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使用Spring Boot开发应用程序时遵循微服务架构。为了解释问题,我们考虑三个不同的服务A、B、C。Service C的某些API也被Service A和B消费。
我有一个用于Project C(Service C)API的DTO。我的问题是 - 对于Projects A和B,我是否应该创建冗余的DTO类来消费Service C的API?还是应该创建一个独立的DTO jar文件,以便可以在多个服务之间重复使用?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您所采取的方法是什么?
我有一个用于Project C(Service C)API的DTO。我的问题是 - 对于Projects A和B,我是否应该创建冗余的DTO类来消费Service C的API?还是应该创建一个独立的DTO jar文件,以便可以在多个服务之间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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