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记得曾经在文本编辑器中打开一个可执行文件(.exe),并将其保存回硬盘。不用说,这个可执行文件没有打开。
我的理解是,文件是一系列字节。对于文本文件,这些字节编码为字母。对于可执行文件,这些字节编码为指令。
文本文件和可执行文件都只是一系列字节,我的理解是这些字节只有通过解释才能赋予意义。字符'a'可以是单词"apple"中的一个字母,也可以是合法程序编码中的一个字节来进行某些低级操作。同样,程序的所有指令在作为文本文档时都可以被解释为无意义的字符。
那么我的问题是,既然在保存之前我没有改变文件中的任何内容,为什么它会因此无法作为程序运行?难道这些字节不应该完全相同吗?
当我使用文本编辑器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得这个文件不再能够执行,即使文件名和内容都是相同的呢?
我的理解是,文件是一系列字节。对于文本文件,这些字节编码为字母。对于可执行文件,这些字节编码为指令。
文本文件和可执行文件都只是一系列字节,我的理解是这些字节只有通过解释才能赋予意义。字符'a'可以是单词"apple"中的一个字母,也可以是合法程序编码中的一个字节来进行某些低级操作。同样,程序的所有指令在作为文本文档时都可以被解释为无意义的字符。
那么我的问题是,既然在保存之前我没有改变文件中的任何内容,为什么它会因此无法作为程序运行?难道这些字节不应该完全相同吗?
当我使用文本编辑器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得这个文件不再能够执行,即使文件名和内容都是相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