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嵌套类是可行的? 在我看来,最常见的好处是“共享作用域”(跨类使用变量)。
与将嵌套类放入自己的文件中并通过构造函数传递参数相比,这是否不太有吸引力/不是最佳实践?
何时嵌套类是可行的? 在我看来,最常见的好处是“共享作用域”(跨类使用变量)。
与将嵌套类放入自己的文件中并通过构造函数传递参数相比,这是否不太有吸引力/不是最佳实践?
使用嵌套类有几个原因,其中包括:
它是一种将只在一个地方使用的类逻辑分组的方式。
它增加了封装性。
嵌套类可以使代码更加易读易维护。
子类到父类的连接更简单,因为它直观地说明了每个类的变量和方法。
据我所知,嵌套类的使用情况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是当我们发现一个对象(OBJ1)与另一个对象(OBJ2)密切相关时,且我们不能创建第一个对象(OBJ1)而不使用第二个对象(OBJ2)。例如,如果我们有一个员工对象,其中一个关联对象是工资,我们就不能单独创建工资对象,因为没有员工对象我们不知道给谁发薪水。
如果我的理解有误,请提供您的反馈。
第二种情况是在使用映射或嵌套映射时,我们可以使用嵌套类来消除嵌套映射,使代码更易于理解。
第三种情况是当我们想要将数据发送到客户端时,我们可以将其放在一个单独的对象中并发送所有数据:)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我们需要定义外部类的组件或者我们想要定义适配器时。
当我需要将一组相关字段传递到方法中并在类内的几个方法调用中操作相同的数据组时,我发现私有静态类非常有用。类似于LinkedList.Node类,它不会暴露给外部,而是用于将链接分组为单个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