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Spring中设置了一个API,客户端可以指定要接收的对象的ID。它使用@ResponseBody注释返回对象的JSON列表。但由于请求可能是一个长列表,所以我将其设置为POST,以一个名为ProductRequest的对象(使用@RequestBody注释)接收。这似乎不符合官方REST API标准,因为POST是用于创建新对象的,但这样实现似乎更好,因为您不会在URL中混杂一堆ID。另外,我可以指定其他参数来自定义输出。我的问题是,这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RESTful设计吗?Post没有用于创建对象,所以它不严格符合RESTful。你有什么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