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同之处?
public write(){
// dostuff
}
上面的代码是一个子例程、方法还是程序块?
我不理解这些术语,因为它们的含义都非常相似?
那么,如果我非常严格和学究式地看待,那应该是哪个?我更喜欢称它们为子例程,这严格正确吗?
编程语言:JAVA
编辑: 谢谢,我现在明白了,但最安全的叫法是什么?程序块? 我使用多种编程语言,术语“程序块”是否足够?
我能把函数称为块吗?
那么我可以把所有东西都称为块吗?这样会更容易,对吗?
我不会把块称为函数或子例程,但我会把函数、方法和任何东西都称为块。这样称呼可以吗?
这是否意味着以下说法有一定准确性? 局部变量未在程序块外访问(是的,有些情况下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