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发送邮件时添加了一个“回复地址(reply-to)”标头,该标头与发件人的地址不同,那么无论用户使用什么客户端,它是否总是有效呢?
我曾经遇到过回复邮件发送到发件人地址而不是“回复地址”的情况。
电子邮件客户端 | 支持“回复到” | 可视化指示 | 备注 |
---|---|---|---|
eM Client | 是 | 否 | |
Mail (Windows 10) | 是 | 否 | |
outlook.com | 是 | 否 | |
Gmail (Android) | 是 | 否 | |
gmail (Web) | 是 | 否 | |
Hey.com (Web & IOS) | 是 | 否 | |
gmail.com | 是 | 否 | |
Spark (Android) | 是 | 否 | |
Thunderbird (Windows 10) | 是 | 是 |
请注意使用“suggests”一词。还要注意,即使未指定Reply-To,您仍然只应该发送到From地址。发起者字段还提供了回复消息所需的信息。当“Reply-To:”字段存在时,它指示作者建议将回复发送到哪个邮箱。如果没有“Reply-To:”字段,则默认情况下应将回复发送到“From:”字段中指定的邮箱,除非撰写回复的人另有说明。
应该
这个词,或形容词“推荐”,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忽略特定项目的有效理由,但必须在选择不同的方案之前充分理解和仔细权衡其全部影响。
关键是标准留给电子邮件客户端或可能的用户来处理,而且有太多的邮件处理程序存在,无法对全球行为做出任何假设。根据我的经验,客户端软件通常会尊重回复地址,但我只接触过人们可能使用的众多客户端软件中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