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Internet Explorer中遇到了一个硬性限制,即应用程序协议超过508个字符的长度。这个限制在其他浏览器(如Chrome等)中没有执行。
MSDN文档(1)似乎没有提及URI特定部分或包括方案在内的总长度的最大允许长度。
508个字符远低于IE中URL的一般限制,据报道为2083个字符(2)。
有人知道这是否是预期行为,我正在使用IE8,或者我在这里做错了什么吗?
参考资料:
- 异步可插入协议(Asynchronous Pluggable Protocols) - Internet Explorer中的最大URL长度为2,083个字符(Maximum URL length is 2,083 characters in Internet Explorer)
MSDN文档(1)似乎没有提及URI特定部分或包括方案在内的总长度的最大允许长度。
508个字符远低于IE中URL的一般限制,据报道为2083个字符(2)。
有人知道这是否是预期行为,我正在使用IE8,或者我在这里做错了什么吗?
参考资料:
- 异步可插入协议(Asynchronous Pluggable Protocols) - Internet Explorer中的最大URL长度为2,083个字符(Maximum URL length is 2,083 characters in Internet Explo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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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我来说,这是在Windows上的 - 不知道在其他平台上是否有所不同? - Rick Stra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