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HTTP/2的RFC中有一个术语有点令人困惑,我希望它能更清晰明了。
根据RFC 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7540#section-8.1.2
与HTTP/1.x一样,头字段名称是由ASCII字符组成的字符串,大小写不敏感。但是,在HTTP/2中,头字段名称在编码之前必须转换为小写。包含大写头字段名称的请求或响应必须被视为格式错误
这似乎概述了两个相互冲突的想法
- HTTP/2中的头字段名称是大小写不敏感的
- 如果您接收或发送的字段不是小写的,则请求/响应无效。
如果包含非小写标头的请求或响应无效,那么如何认为它是大小写不敏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