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2.6基本上是为了使转换到Python 3更容易而存在的一个过渡版本。如果新特性不破坏语法和类库的向后兼容性,那么许多目标定在Python 3上的特性都会在2.6中实现。
为什么集合字面值 ({1, 2, 3}
)、集合推导式 ({v for v in l}
) 或者字典推导式 ({k: v for k, v in d}
) 不包括在其中呢?特别是字典推导式将成为一大助力... 我发现自己最近经常使用相对较丑陋的 dict([(k, v) for k, v in d])
。
我错过了什么明显的东西吗? 还是这只是一个未能通过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