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开发在浏览器中运行的软件,所以我的理解很有限:
- HTML是一种纯文本标记语言,通过HTTP传递到客户端浏览器。客户端浏览器根据标准规范解析标记并呈现页面(成功的程度因浏览器而异)。 - Adobe Flash是一个专有框架,用于处理音频、视频、声音和光栅/矢量图形。它需要特殊的作者工具(例如编译器)和一个自定义播放器,该播放器作为插件提供给大多数常见浏览器使用。
请问(对于这个C/C++开发者),从技术/编码角度来看,基于文本的标记语言(HTML5)如何能够被认为是多媒体框架(Flash)的替代品?
请只提供技术事实,不要提供意见性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