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http://www.ubuntu.com/project/about-ubuntu/licensing
Ubuntu是由各种个人、团队和公司创建的成千上万个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的集合。
这些程序可能属于不同的许可证。本许可证政策描述了我们在确定哪些软件将默认包含在Ubuntu操作系统中时所遵循的流程。
版权许可和商标是法律的两个不同领域,在Ubuntu中我们分别考虑它们。以下政策仅适用于版权许可。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商标。
Ubuntu中的软件类别
为Ubuntu提供的数千个软件包被组织成四个关键组或部分:主要(main)、受限(restricted)、宇宙(universe)和多元宇宙(multiverse)。软件根据是否符合我们的自由软件理念以及我们能够为其提供的支持水平而发布到其中一个部分。
本政策仅涉及您在主要和受限部分中找到的软件,这些部分包含由Ubuntu团队全力支持并且必须符合本政策的软件。
Ubuntu“主要”部分许可证政策
Ubuntu主要部分中包含的所有应用软件:
必须包含源代码。主要部分对包含其中的应用软件有严格且不可谈判的要求,即必须提供完整的源代码。
必须允许修改和在相同许可证下分发修改后的副本。仅拥有源代码并不能传达与拥有修改权利相同的自由。如果没有修改软件的能力,Ubuntu社区将无法支持软件、修复错误、翻译或改进它。
Ubuntu“主要”和“受限”部分许可证政策
主要和受限两个部分中的所有应用软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必须允许再分发。您作为用户,必须能够以源代码或编译形式传递从Ubuntu获得的任何软件。
虽然Ubuntu不会对此发行收取许可费,但您可能希望收费打印Ubuntu光盘,或创建您自己定制的Ubuntu版本并出售,您应该有这样的自由。
不得要求版税或任何其他再分发或修改费用。您应该能够行使使用此软件的权利,而无需为此付费,并且您可以按照完全相同的基础将这些权利传递给其他人。
必须允许这些权利与软件一起传递。您应该能够拥有与我们完全相同的对软件的权利。
不得歧视个人、团体或领域。Ubuntu中包含的软件许可证不能歧视任何人或用户群体,并且不能限制用户将软件用于特定领域,例如商业。因此,我们不会分发“仅供非商业使用自由”的许可证的软件。
不得根据Ubuntu特定许可证进行分发。软件附带的权利不能依赖于该程序是否属于Ubuntu系统。因此,我们不会分发Ubuntu拥有“特殊”豁免或权利的软件,并且我们不会将我们自己的软件放入Ubuntu中,然后拒绝您传递它的权利。
不得污染其他软件许可证。许可证不得对与其一同分发的其他软件施加限制。例如,许可证不得要求所有在同一媒介上分发的其他程序都必